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近年来的防治监管发现,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目前仍存在问题。据介绍,目前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部分企业职业卫生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只注重经济效益,对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日常监督监测和职业病普查不支持,把正常监督检查当作“三乱”对待。有的企业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液位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施工投产。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落实,没有组织接触尘毒作业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少数个体私营企业有意规避液位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尘毒作业岗位聘用临时工上岗,一年甚至半年就予以辞退(如部分个体板厂)。部分劳动者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维权意识,使液位计职业病防治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职业病防治人员缺乏、防治经费不足。一方面由于企业体制转换,部分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设立防治职业病机构,配备防治人员,企业自身防治工作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液位计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到位,部分县区级没有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政府投入不足,监督检测手段落后,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三)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由于受发展经济和开发区封闭管理的影响,对一些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监管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大。
相关商机:
针对一些企业职工面临职业病威胁的现实,卫生监督部门将要加大管理力度,对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进行大规模筛查;建立奖罚制度,对职业卫生工作做得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充实职业卫生监督和服务队伍,缓解职业卫生监督难、服务难的局面。人们在择业时,要了解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危害情况及防护情况;上岗后要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注意液位计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企业有义务对工人进行体检;劳动者要主动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
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种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
生产性粉尘:主要见于水泥厂、大理石厂、陶瓷厂、建筑材料采矿业等建材行业,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等。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会导致尘肺。预防液位计尘肺最根本的措施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粉尘浓度。个人防护最有效的措施是佩戴防尘口罩。
铅:主要引起铅中毒。铅中毒主要表现为四肢伸肌瘫痪,产生腕下垂或肢端感觉障碍,腹绞痛,贫血。多见于液位计铅矿开采,熔铅,汽车尾气。预防措施是改进生产工艺,液位计降低铅浓度,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铅。加强个人防护,带过滤式防烟、防尘口罩,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坚持饭前洗手,下班后淋浴,定期进行体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从事铅作业。
苯:苯、甲苯、二甲苯主要作为一种有机溶剂用于化工、医药等行业。家庭装修往往产生苯,甲苯等。苯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白细胞降低,严重者可引起白血病。预防苯中毒就要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空气中的苯浓度,以无毒或低毒的液位计物质取代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苯口罩或送风式面罩,定期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