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所安装的量纯净水设备厂必须是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安装完毕后,应报请县抚仙湖管理局查验,经查验合格后登记备案。同时,各取水户对安装的量水设备自行明确专人管护,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量纯净水设备厂正常运行。未经允许各取水户不得自行拆卸、更新量纯净水设备厂厂。
据了解,纯净水设备厂出现故障运行不正常时,取水户应在三日内向县抚仙湖管理局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出现故障不向抚仙湖管理局报告的,将按照日最大纯净水设备厂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取水许可证。逾期不安装量纯净水设备厂的,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务院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纯净水设备厂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